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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毛泽东及其他党的领导人先后有过的思路是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一化三改”,也曾被比喻为鸟的“主体”和“两翼”。“主体”是指
清政府于1901年宣布实行“新政”以后,又于1906年宣布“预备仿行宪政”,于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制定了预备立宪期为9年的君主立宪方案。清政府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
毛泽东在1957年2月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毛泽东强调,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是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这里包含的辩证法思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