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政务中心大楼7楼
13728009570153257288@qq.com
医学猫欢迎您!09:00-22:00
【医学猫】涵盖执业医师(助理)、护士资格、执业药师、医学考研、招聘选拔、定期考核、三基、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副高级医师、高级职称等题库。
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医疗人才专业委员会开发,专注,专业!章节练习、历年真题、专家解析、考点预测、考前押题、模拟考试限时免费,请下载医学猫 APP!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时,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当
您可能感兴趣的相关话题
某日晚,白某看见胡某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10万元,便尾随其后意图实施抢夺。至一偏僻处后,白某趁胡某不备从背后夺过背包。胡某发现后奋力反抗,意图追回背包,白某为抗拒抓捕用刀将胡某刺成重伤。公安机关发现这一犯罪事实后,便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白某意图毁灭证据,便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将白某逮捕。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申请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白某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辩护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它是被告人的一种诉讼权利。具体到本案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哪种情形是犯罪未遂
2015年1月8日,甲市A区居民吉某与该市B区居民童某因在地铁上争座位而发生争执,二人大打出手。五分钟后被周围群众拉开。尔后,童某前往隔壁车厢,并在该市C区的某站下车。吉某觉得在斗殴中吃亏,遂在童某下车后尾随童某伺机报复。当童某行至该市C区一胡同时,吉某趁童某不备突然冲向童某并将其踹倒,致其重伤。吉某迅即逃离现场。同年1月21日,吉某被提起公诉。吉某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地铁运营公司的监控录像表明二人在地铁上大打出手时,确是童某先动的手。人民法院对吉某的辩称没有采信,最终对吉某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关于本案,应由下述哪一人民法院管辖
甲患有抑郁症导致性格偏执,产生报复心理。某日,甲用事前准备的刀重伤了路人乙。对于甲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哪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
某日晚,白某看见胡某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10万元,便尾随其后意图实施抢夺。至一偏僻处后,白某趁胡某不备从背后夺过背包。胡某发现后奋力反抗,意图追回背包,白某为抗拒抓捕用刀将胡某刺成重伤。公安机关发现这一犯罪事实后,便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白某意图毁灭证据,便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将白某逮捕。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申请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白某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关于法院在审理该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组织,下列组成方式正确的是
下列各项行为中,不能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乙找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甲办事,甲对乙说:“你的要求不符合规定。”乙说:“那你忙,我先走了。”但走时没有带走放在甲的办公桌上的置有10万元现金的档案袋。甲随手将钱扔在办公桌抽屉内,钱没有还给乙,也没有上交,也没有替乙办事,甲的行为
下列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医疗人才专业委员会
地址:广州天河区政务中心7楼
电话:020-2896 0023
手机:137 2800 9570
邮箱:153257288@qq.com
视频:请关注【医学猫】公众号